
股票简称:金丹科技 股票代码:300829
债券简称:金丹转债 债券代码:123204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 年度)
发行人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金丹大道 08 号)
债券受托管理人
(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重要声明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河南金丹乳酸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之可转债受托管理协议》《河南金丹乳
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
和约定,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作为受托管理人,以公
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
见等为信息来源编制本定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金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未经国金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目 录
第一节 发行人债券基本情况
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4 月 23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河南金
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3〕885 号)的决定,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7,000,000 张可转换公
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资金净额为 689,608,838.63 元。
截至 2023 年 7 月 19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7 月 19 日出具了《河南金丹
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大华验字(2023)第 000430 号)。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 2023 年 8 月 2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金丹转债”,债券代码“123204”。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公司债券。
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70,000.00 万元,发行数量为 700.00 万张。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即自 2023 年 7 月 13 日至
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80%、第四年1.50%、第五年2.00%、
第六年3.00%。
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
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计息年度的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本次
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
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
日。
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
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
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
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
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本次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
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7月19日(T+4日))
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4年1月19日至
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0.94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
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
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
包括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
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
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
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以下简称
“符合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
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可转债
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
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可
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
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
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
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
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
项规定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
(2)修正程序
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符合条件的信息披露
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
需)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
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
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
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V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为申请转股当日
有效的转股价格。
本次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
本次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机构等部门的有关规定,
在本次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不足转换为一股
的本次可转债余额。该不足转换为一股的本次可转债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十二)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的支付将根
据证券登记机构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具体赎回价格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根据发行时市
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有权按照本次可
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本次可转
债的赎回期与转股期相同,即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
可转债到期日止。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计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
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
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此外,当本次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00万元时,公司董事会(或
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有权决定以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
本次可转债。
(1)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
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本次可转债
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部分或者
全部本次可转债的权利。在上述情形下,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
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
(2)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收盘价在任何连续三十个
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本次可转
债全部或部分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
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价格计算,在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
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
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重新计算。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十二)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
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
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
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
- 合计 103,212.18 70,000.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前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结余及变更资金先行投入“年产 7.5 万吨聚乳酸生物降解新材料项目”
建设。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与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
变更资金之和低于上述项目总投资的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公司聘请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信用
评级,本次可转债主体信用评级为 AA-,债项信用评级为 AA-。资信评级机构每
年至少公告一次跟踪评级报告。
第二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国金证券作为本次可转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期内依据《
《公司债券发行
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债之可转债受托管理协议》
(以下简称《
“《受托管理协议》
《 ”)和《
《河南金
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以下简称《
“《
《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则》”)的约定,持续跟踪发行人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
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国金证券采取的核查措施主要包括:
稿;
第三节 发行人 2024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Henan Jindan Lactic Acid Tech Co., Ltd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金丹科技
股票代码 300829
法定代表人 张鹏
股份公司成立时间 2011 年 5 月 5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600791930000L
注册资本 19,240.17 万元
实缴资本 19,240.17 万元
注册地址 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金丹大道 08 号
办公地址 河南省周口市郸城县金丹大道 08 号
邮政编码 477150
电话 86-394-3196886
传真 86-394-3195838
公司网址 www.hnjindan.com
电子信箱 zqb@jindanlactic.com
所属行业 制造业-食品制造业
许可项目: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食品进出口;
调味品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饲料生产;肥料生产;粮食收购;
发电、输电、供电业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危险化学品
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食品添加剂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
饲料添加剂销售;饲料原料销售;生物有机肥料研发;肥料销售;
热力生产和供应;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日用化学
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
产品)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 2024 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
公司是以研发、生产、销售乳酸及其系列产品为主业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
致力于研究开发乳酸及其衍生产品高效、节能、环保的生产技术与制备工艺并进
行产业化,经过多年的探索创新和沉淀积累,目前公司产品已销往全球 90 多个
国家和地区。公司目前系行业领先的乳酸及其衍生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企业。
公司目前主要产品为乳酸、乳酸钠和乳酸钙。乳酸天然存在于人体之中,具有良
好的生物相容性。乳酸系列产品广泛应用于食品、饲料、生物降解材料、工业、
医药等领域,如食品行业中的酸味剂、pH 值调节剂、杀菌剂、风味剂等,饲料
(PLA)的主要
行业中的酸味剂、防腐剂、杀菌剂等,生物基可降解材料聚乳酸《
原材料等。
公司专注于乳酸及其系列产品的生产、销售、研发 40 年,拥有年产 18.3 万
吨的乳酸及其系列产品生产能力,属于乳酸行业龙头企业。在传统乳酸领域,公
司积极推进低 ph 菌株清洁生产乳酸技术研发、无中和剂生产乳酸项目、高产 L-
乳酸菌株性能提升研究、细菌发酵生产丁二酸关键技术研发、新型萃取装备研究
项目乳酸及系列产品应用领域开发等多个项目,稳步扩展公司乳酸业务的发展,
为公司向着可降解方向的转型升级打下基础;在新兴可降解材料领域,公司开展
秸秆制糖及发酵技术研究、绿色生物降解 PLA 高性能树脂研究及产业化、可降
解材料混合改性研发等项目,帮助公司产业链往下游生物降解塑料行业延伸,推
动公司各项业务的稳步发展。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12/31 2023/12/31 变动
总资产 346,125.65 340,157.04 1.75%
总负债 165,392.42 170,049.38 -2.74%
净资产 180,733.23 170,107.66 6.25%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83,952.99 170,425.75 7.94%
公司 2024 年末总资产较上年同期增加 1.75%,总负债较上年同期降低 2.74%,
净资产及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分别增加 6.25%和 7.94%,财务状况整体稳定。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变动
营业收入 150,536.10 141,812.99 6.15%
营业利润 2,535.42 7,906.58 -67.93%
归母净利润 3,749.12 8,523.02 -56.01%
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为 150,536.10 万元,较上期同比上升 6.15%,主要原
因系公司乳酸、乳酸盐产品销量均较上年度有所增加。公司 2024 年度营业利润、
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2,535.42 万元、3,749.12 万元,较上期同比分别下降 67.93%、
值差异部分计提的减值准备影响所致。如扣除资产减值损失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较上年度有所提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变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051.08 3,544.58 634.9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913.41 -79,088.94 57.1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59.98 64,826.74 -91.58%
公司 2024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6,051.08 万元,较上年度上
升 634.96%,主要系该年度玉米市场价格下行,叠加公司库存管理优化影响,支
付玉米原料采购款减少所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3,913.41 万
元,较上年度增长 57.12%,系公司理财产品于该年度陆续到期赎回所致。公司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5,459.98 万元,较上年度减少 91.58%,主要系
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一、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4 月 23 日出具的《
《关于同意河南金
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3〕885 号)的决定,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7,000,000 张可转换公
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0,391,161.37 元,募集
资金净额为 689,608,838.63 元。
截至 2023 年 7 月 19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
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7 月 19 日出具了《
《河南金丹
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2023)第 000430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
(大华验字《
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存储情况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公司按照《
司规范运作》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截至 2024 年 12 月
单位:元
银行名称 开户单位 账号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金丹科技 640410228 - 已销户
郑州纬三路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金丹科技 640273379 103,271.79 活期
郑州纬三路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
金丹科技 8111101011601683686 2,971.36 活期
荣汇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
金丹科技 462260100100155718 10,351,332.89 协定存款
分行农业路兴业大厦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郸城
金丹科技 249487190981 - 已销户
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郸城
金丹生物 253382919084 1,451,997.45 活期
支行
银行名称 开户单位 账号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
金丹生物 462260100100237212 3,997.77 活期
分行农业路兴业大厦支行
合计 11,913,571.26
注: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为 188,000,000.00 元,
其中券商收益凭证 108,000,000.00 元,兴业银行(账户后三位尾号 718)结构性存款
三、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
《募集说明书》约定,金丹科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
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
- 合计 103,212.18 70,000.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前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结余及变更资金先行投入“年产 7.5 万吨聚乳酸生物降解新材料项目”
建设。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与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
变更资金之和低于上述项目总投资的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除“年产 7.5 万吨聚乳酸生物降解新材料项目”
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经审议延期外,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募集
说明书中约定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募集资金的使用审批均依照公
司内部控制程序的相关规定执行,且不存在资金挪用等情形。
截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 累计 已 使用可 转债 募集 资金 人民币
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发行人 2024 年年度
报告中相关披露内容一致,详见下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债)
编制单位: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689,608,838.6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57,490,215.2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04,153,821.3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更项目(含 计投入金额 资进度(%) 定可使用状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的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化
部分变更) (2) (3)=(2)/(1) 态日期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689,608,838.63 689,608,838.63 257,490,215.25 504,153,821.31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689,608,838.63 689,608,838.63 257,490,215.25 504,153,821.3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将“年产 7.5 万吨聚乳酸生物降解新材料项目”延期至 2025 年 8 月。具
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7 月 2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目前项目正在按计划实施。
截至报告期末,年产 7.5 万吨聚乳酸生物降解新材料项目仍处于建设期,暂未产生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
无
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82,147,872.91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80,931,239.83 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
况 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230014655 号”《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
费用的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8 月 2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无
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无
原因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99,913,571.26 元,其中:银行活期存款 1,562,238.37 元,协定存款 10,351,332.89 元,结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构性存款 80,000,000.00 元,收益凭证 108,000,000.00 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未来将继续用于募投项目的建设。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行为。
其他情况
四、关于募投项目不能按期竣工的风险提示
虽然发行人已对本次“年产 7.5 万吨聚乳酸生物降解新材料项目”建设进行了详尽的规划分析,并就其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
但由于项目总体工程量大,涉及到的环节较多,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管理与组织失误、施工技术及施工环境变动、国家配套政策调
整等若干不确定性因素,导致项目建设存在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已于 2024 年 7 月、2025 年 6 月分别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
国金证券将持续跟踪金丹科技本次募投项目进展情况,督促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并对相关
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第五节 发行人内外部增信机制变化情况
本次可转债无担保,发行人未采取内外部增信措施。
第六节 本次可转债本息偿付情况
一、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
计划;3、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4、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上述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变化。截至本受托管理人报告出具日,
发行人不存在不按约定执行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措施的情形。
三、本息偿付情况
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
日。发行人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支付自 2023 年 7 月 13 日至 2024 年 7 月 12 日期
间的利息。本次付息系“金丹转债”第一年付息,票面利率为 0.20%(含税),即
每 10 张“金丹转债”(面值 1,000 元)利息为 2.00 元(含税)。
第七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金丹转债”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八节 本次债券的跟踪评级情况
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金丹转债”的信用等级为 AA-。
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跟踪评级报告》,维持金丹科技主体信用等级
及“金丹转债”信用等级均为“AA-”,维持评级展望为“稳定”。
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跟踪评级报告》,维持金丹科技主体信用等级
及“金丹转债”信用等级均为“AA-”,维持评级展望为“稳定”。
作为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国金证券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可转债的
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作出独立判断。
第九节 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根据国金证券与金丹科技签署的《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债之可转债受托管理协议》第3.6条规定:
“3.6 债券存续期间,发生下列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或者债券价格的重大
事项,或者存在对发行人及其发行的债券重大市场传闻的,发行人应当在三个工
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根据乙方要求持续书面通知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
可能产生的后果。重大事项包括:
(一)发行人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二)发行人主体评级发生变化;
(三)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四)发行人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五)发行人名称变更;
(六)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 20%;
(七)发行人放弃债权、财产或其他导致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 10%
的重大损失;
(八)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或公司债券违约;
(九)发行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或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十)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受到重大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
或自律组织纪律处分;
(十一)保证人(如有)、担保物(如有)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
变化;
(十二)发行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十三)发行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十四)公司债券暂停上市、恢复上市、终止上市;
(十五)出现对发行人有重大不利影响的媒体报道或负面市场传闻;
(十六)发行人出售、转让主要资产或发生重大资产重组;
(十七)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涉
嫌犯罪或重大违法、失信行为、无法履行职责或者发生重大变动;董事长或者总
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十八)发行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涉嫌犯罪被立案调查或者发生变更;
(十九)本次可转债的中介机构发生变更;
(二十)发行人遭遇自然灾害、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十一)发行人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二十二)其他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
项;
(二十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中国证监会、交
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就上述事件通知乙方同时,发行人就该等事项是否影响本次可转债本息安全
向乙方作出书面说明,并对有影响的事件提出有效且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发行
人披露重大事项后,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出现可能对发行人偿债能力产生较大影响
的进展或者变化的,应当及时披露进展或者变化情况以及可能产生的影响。”
国金证券作为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对公司2024年度以及期后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涉及的《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债之可转债受托管理协议》第3.6条列明的重大事项做如下披露: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项目实
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 2025 年 8 月。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项目
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 2026 年 6 月。
自 2024 年 1 月 22 日至 2024 年 2 月 21 日,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已
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金丹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即 17.80 元/
股),已经触发“金丹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董事会决定将“金丹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15.08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自 2024 年 3 月 11 日起生效。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由于前述利润分配的实施,根据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金丹
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金丹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派送现金
股利:P1=P0-D=15.08元/股-0.10元/股=14.98元/股(保留两位小数)。因此,“金
丹转债”转股价格由15.08元/股调整为14.9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6月4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润分配的预案》。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
股份4,579,680股后的187,837,00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
(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由于前述利润分配的实施,根据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金
丹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金丹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派
送现金股利:
P1=P0-D=14.98元/股-0.0488099 元/股≈14.93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
因此,“金丹转债”转股价格由14.98元/股调整为14.9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自2025年6月3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自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6月13日,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已有
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金丹转债”当期转股价格(自2025年6月3日起
转股价格由14.98元/股调整为14.93元/股)的130%(含130%,即自2025年6月3日
起由19.47元/股调整为19.41元/股),已触发“金丹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
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金丹转债”的议案》,
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经过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金丹转债”
的提前赎回权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金丹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 年度)》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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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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